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安全隐患。5月5日,我县组织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卢阳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局、县交警大队、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县自来水公司等部门依法对卢阳镇津江村湾内二组朱某某等人在汝城大道旁违法搭建的钢架厂棚进行强制拆除。
拆除现场,工作人员们四周拉好警戒线,确保周边安全。同时利用挖掘机对指定区域内的违法钢架厂棚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钢架厂棚属未办理相关手续占用公共资源搭建,属违规搭建。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拆除面积约300平方米。下一步,我县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区域范围内进行全方位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责编:何慧
来源:汝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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